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工作需要,现组织开展北京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工作能力及其他相关条件。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北京市文艺家服务中心为市文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为本市文艺工作者开展文艺创作提供服务,组织开展文艺惠民活动,承担文艺志愿者队伍建设和文艺志愿服务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市文联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计划招聘综合管理岗1人。
北京市文艺研究与网络文艺发展中心为市文联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本市文艺理论、政策等研究,承担网上文联及新媒体建设、网络文艺舆情监测、文艺信息收集整理等工作,组织开展文艺评论研讨、交流等工作。计划招聘理论研究岗2人。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北京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申请(自即日起—9月15日12:00止)
请将下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rsb@bjwl.org.cn (邮件名为用人单位+岗位名称+姓名)。
1.填写完整的《北京市文联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文档名:岗位名称+姓名+报名表);
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包括首页、本人页)扫描件(集体户口的须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
3.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个人简历;
6.与岗位要求匹配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7.要求工作经验的岗位需提供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扫描件(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或机关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
(二)资格审核
根据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准予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具备进入资格复审、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
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比例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现场复审人员需携带报名时要求的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查。
(五)面试
1.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5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阶段的人员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天本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人员面试平均分。
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行放弃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文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人多岗将取消报名资格;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三)请应聘人员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咨询电话:66230126
来源: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9/t20230907_32536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