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歌剧院是排演歌剧、交响合唱、交响乐、舞剧为主的事业单位,作为上海打造“亚洲演艺之都”的中坚力量,坚持“多元、新锐、精湛”的艺术定位和“坚持民族原创,传承中外经典,弘扬时代精神”的发展愿景,是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的一大卓越品牌。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中提琴副首席1人,低音提琴1人,歌剧项目制作人1人,舞台监督1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招聘职位说明
1、中提琴副首席
招聘人数:1人
所属部门:交响乐团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西洋乐器相关专业;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具备乐队演奏经验,团队合作能力强,综合能力全面,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2、低音提琴
招聘人数:1人
所属部门:交响乐团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于专业音乐院校,西洋乐器相关专业;身心健康;
(3)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规范,热爱演艺事业,业务能力突出,具备乐队演奏经验,团队合作能力强,综合能力全面,具有良好舞台形象。
3、歌剧项目制作人
招聘人数:1人
所属部门:歌剧制作部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CET6及以上;热爱音乐事业,有一定的音乐功底;
(3)具备2年以上歌剧、舞剧、音乐剧等舞台演出制作的相关工作经验;
(4)了解剧目制作流程,曾参与过1部及以上剧目制作全过程;
(5)积极进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6)有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对能力,抗压能力强;
(7)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精通一门外语。
4、舞台监督
招聘人数:1人
所属部门:歌剧制作部
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40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声乐、器乐等相关音乐专业知识;
(3)精通两门外语(意大利语、英语)。有解决问题的能力,能灵活快速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4)有歌剧、舞剧、音乐剧等大型剧目舞台监督经验,熟悉歌剧、舞剧、音乐剧制作过程;
(5)积极进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6)有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对能力,抗压能力强;
(7)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及
备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人员需要提供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求职简历、身份证正反扫描件、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近半年全身生活近照一张、其他荣誉证书扫描件等。
应聘中提琴副首席、低音提琴岗位的还需提供能反映本人真实业务水平、时长5分钟以内的独奏视频一段和乐队片段演奏视频一段(乐队片段目录详见上海歌剧院官网)。
请将上述材料投递至EMAIL:
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并在邮件标题处注明所应聘的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2022年6月30日。
2、资格审查
上海歌剧院会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核的人员通知考试。
3、考核方式
上海歌剧院将依据卫生防疫要求,根据岗位分类分批安排考生进行考试,可能以线上形式开展,最终以邮件通知为准。考试的内容为业务展示,最终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本院岗位需要情况择优录取。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歌剧院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网站或其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市静安区常熟路100弄10号
人力资源部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4678
传真:021-62491209
电子邮箱地址:
shgjy303@shanghaiopera.com.cn